发布日期:2021-12-16 浏览次数:次
片剂 400毫克
表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病毒(HCV)感染是HCV单一感染和HCV / HIV-1合并感染患者联合抗病毒治疗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
治疗方案和持续时间取决于病毒基因型和患者群体
基因型1或4:400mg 口服 每天1次 加利巴韦林和聚乙二醇干扰素α持续12周; 在不符合基于peg-干扰素的方案的基因1型患者中可考虑使用sofosbuvir加利巴韦林24周
基因型2:400mg 口服 每天1次 加利巴韦林12周
基因型3:400mg 口服 每天1次 加利巴韦林24周
等待肝移植的肝细胞癌患者
利巴韦林剂量方案与sofosbuvir(基因型1,2,3和4)
Peginterferon alfa方案与sofosbuvir(基因型1或4)
不建议减少索非布韦剂量
如果停用组合使用的药剂,则停止使用sofosbuvir治疗
基因型1和4
基因型2和3
肾功能不全
肝功能损害
在HCV基因型1,2,3和4感染对象(包括符合米兰标准的肝细胞癌(等待肝移植)和HCV / HIV-1合并感染者)中,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已建立疗效。
不得用作单一疗法; 如果peginterferon alfa或利巴韦林因任何原因停药,还必须停用sofosbuvir
在开始用HCV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(DDAs)治疗之前,对所有患者进行当前或之前乙型肝炎病毒(HBV)感染的证据测试
片剂 400毫克
适用于治疗慢性HCV基因型2或3的患者,这些患者年龄≥12岁,体重至少35 kg,无肝硬化或代偿性肝硬化; 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
<12岁或<35 kg:未确定安全性和有效性
≥12岁或体重≥35kg:400 mg 口服 每天1次 以重量为基础的利巴韦林
治疗时间
肾功能不全
在开始用HCV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(DDAs)治疗之前,对所有患者进行当前或之前乙型肝炎病毒(HBV)感染的证据测试
可以在有或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服用sofosbuvir
服用利巴韦林和食物
如果与sofosbuvir联合使用的其他药物被永久停用,则应停用sofosbuvir
Sofosbuvir加利巴韦林(12周)
Sofosbuvir加利巴韦林(24周)
Sofosbuvir加利巴韦林加peg-干扰素(12周)
Sofosbuvir加利巴韦林加peg-interferon(24周)
Sofosbuvir加利巴韦林(12周)
Sofosbuvir加利巴韦林(24周)
中性粒细胞减少
全血细胞减少
严重抑郁症(特别是患有既往精神疾病的患者)
心动过缓